昨晚開電視,無意看到某電視台推出的律政新劇。某女歌手用蹩腳的演技飾演一名大律師,正在法庭上為無辜的被告辯護。

雖然我沒有看過之前幾集,但也明白劇情大概是說,女被告在提款機前插隊,與一名男子發生爭執;推撞期間,男士突然倒地死亡,於是女被告就被控謀殺。

案件審到最後,大律師突然播出一段影片,說明事實上是男死者先向女被告動手,期間突然按著自己的左邊心口,臉上出現痛苦表情,然後自行倒地死亡。於是,大律師很英明地說:「從以上的片段,我們有理由相信男死者是心臟病發死亡,並非由女被告推到地上才跌到頭破血流。」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,最後檢控官撤銷控訴,女被告得以脫罪。

我從未看過如此差勁的編劇,簡直是嘆為觀止。

我對這段劇情特別敏感,是因為早兩天才剛跟小女兒解釋,我們做病理科醫生的工作,像法醫一樣,會為突然死亡的個案進行解剖,以確定死因。

像劇中的刑事個案,一定會由法醫進行解剖。如果死者真的死於心臟病發,法醫只需要抽血和研究心臟,就可以作出確實診斷。如果是因為別人暴力打死打傷、或意外跌死,法醫會根據身體傷痕、流血和骨折等狀況而作出死因判斷。 即使死者明顯是被人打死,法醫也會在驗屍解剖時,仔細排除心臟病、中風、肺梗塞、肺炎、壞死性筋膜炎、大動脈破裂、器官衰竭、感染、中毒……等等幾十種最常見的死亡原因。

無論有沒有影片,法醫都可以作出死因判斷。法醫的解剖報告會直接交與法官,作為證據的一部分。無論如何,都不可能是辯方大律師在法庭上純粹根據影片去推斷死者的死因。

當然,根據影片去推斷案發過程、調查和分析,也是警方的工作,而非大律師隨口說說。

劇中的大律師,自己一人飾演警察、法醫、兼福爾摩斯等幾個角色,然後在結案陳詞時說出來,這樣匪夷所思的劇情,衹怕連小學生也不好意思寫出來。資訊如此發達的年代,這些常識一上網就可以 fact check,我實在無法明白怎樣的腦袋才能夠寫出如此程度的不合情理。難怪都說,人工智能(AI)的發展,將會令許多編劇失業了。